残杀者之剑,还记得你看过最让你印象深刻的小说么?
最深刻的啊……是《撒野》巫哲(现耽)
“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
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
这世界是空荡荡……”
这本书,有爱情有亲情有友情,但却又同于满大街的谈情说爱,是堕落小城市里的——两个少年的痛苦与挣扎,相遇与扶持,贪恋与选择!
两个少年,
一个一直在低暗世界里挣扎
一个沦落到那里却不肯放弃
两人相遇,火花即起。
他们之间,是意外。
“有些意外是意料之中,有些意外是意料之外,而你,就是我意料之外的意外。”
他们之间,是相恋。
“我很喜欢你,”顾飞说,“我会一直喜欢到你不再需要我喜欢你为止。”
“我要赢一壶酒 ,拿来娶你。”用玩笑的口吻,说出一句余生相伴的承诺……
他们之间,是扶持。
“对于蒋丞来说,相比在自己拼命付出了这么多最后一脚踏空,让他痛得无法呼吸不得不依靠维持着之前不变的生活节奏和方向继续前进才能稍微忘却的,是顾飞再一次闭上了眼,沉到了最深的黑暗里。
他整晚失眠,一闭上眼就会听到顾飞说,算了吧。
丞哥,算了吧。
算了吧。
不要再拉着我了。
算了吧。
再没有什么痛苦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不顾一切想要一起的人松开自己的手更深刻和绝望了。”
“我不喜欢那个小破城市,也看不上钢厂那个破地方的人,”蒋丞说,“但我还是很舍不得那里,那个城市,那个钢厂,因为我在那儿把你挑出来了。”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丞哥无处不在。”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
你说一二三转身
你听被抹掉的慌张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
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
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
就到老
……
(一不小心好像搞成了句子集(◦˙▽˙◦),但是我觉得,这寥寥几句话,其实就能与人共鸣了……请相信我,这本小说是真的好看!!!当然,不喜耽美的勿入哦!)
为何被称为史上最浪漫的诏书?
因为汉宣帝寻剑诏书的背后包含了他和发妻许平君相濡以沫的感人故事,所以后来“故剑”往往被用来指代感情深厚的结发之妻。
汉宣帝的身世非常离奇,他是个无父无母没有一个亲人的孤家寡人他的父亲刘进是卫太子的儿子、汉武帝的孙子,号史皇孙。刘病已为一个得到史皇孙宠幸的歌舞姬王翁须所生。本来怀上皇家子嗣的底层少女王女士的锦绣人生刚刚开始,结果一场针对卫皇后卫太子的巫蛊阴谋开始了。经过惨烈残酷连累上十万人性命的血腥政治清洗,卫皇后卫太子含冤自杀。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小刘病已刚刚出生数月,他的曾祖母卫子夫、祖父卫太子、父母叔伯、还有不知道存在与否的兄姐们全部遇害,连他这个不满一岁的小婴儿也被牵连坐狱。
无父无母的刘病已在监狱这种恶劣的环境里本来必死无疑,但他遇到了一个好人。这个监狱管理丙吉他同情卫太子的遭遇,怜悯卫太子这唯一的血脉,于是充当了小刘病已的保护神,丙吉自掏腰包改善了刘病已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为他找奶妈、刘病已生病时,几次把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
刘病已在丙吉的保护下在监狱里长到五岁时,汉武帝已经进入人生的最后阶段了。这时望气者宣称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汉武帝派人打算把长安监狱里的所有罪犯全部杀光。又是丙吉,和汉武帝派去杀人的使者整整对抗了一夜,保住了小病已和一监狱的人命。汉武帝得知这件事和他有个曾孙子的存在后,若有所悟,于是收回了屠杀成命,并且大赦天下,小病已也借着这次机会获得了自由身。
但这个五岁的孩子已经是个无依无靠彻底的孤家寡人,丙吉只得为他寻找残存的外家亲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刘病已奶奶史良娣的娘家还在,于是丙吉把小孤儿托付给史家抚养。这时恰逢汉武帝去世,临死前汉武帝也不知道哪根神经动了一下恻隐之心,把卫太子一脉这个唯一的小孤儿给上了宗室户口,并且下诏官方抚养,于是小刘病已又被送到掖庭抚养。汉武帝此举只是偶然的一念之仁,却是决定日后刘病已能当皇帝的关键:汉武帝承认了他的宗室身份。
当初,在巫蛊之祸中,卫太子的势力当然遭到一洗而空,但是总会有一些漏网之鱼,比如张贺。张贺为卫太子旧属,因为他是汉武帝时著名酷吏张汤之子、他的哥哥张安世在朝中很有地位,因此张贺在巫蛊之祸中免于一死,受到牵连阉割成宦者,之后又担任了掖庭令。所以当小刘病已交给他时,张贺一见故主的遗孤,非常激动,于是终其一生把刘病已就当成自己孩子在养育了,刘病已的生活、教育、直到成家立业等等,都是张贺一手操办。而刘病已抚养在掖庭时,他和一个在掖庭从事低级工作的叫许广汉的人经常比邻而居。
汉宣帝被张安世再三拒绝排斥张贺因为受过卫太子的大恩,所谓士为知己,总是希望故主的遗孤能有所作为的,所以他用精英教育精心教育栽培了刘病已:
贺内伤太子无辜,而曾孙孤幼,所以视养拊循,恩甚密焉。及曾孙壮大,贺教书,令受《诗》张贺曾经希望位居右将军哥哥做到朝廷中央核心大官的哥哥张安世提拔刘病已:
贺闻知,为安世道之,称其材美。安世辄绝止,以为主在上,不宜称述曾孙。张贺又不死心,于是想把自己侄女、位居右将军的张安世之女嫁给刘病已。此举显然是希望通过联姻让孤单的刘病已有背景和依靠,有人际关系网络,可以有所作为。但此时在位的是汉武帝幼子汉昭帝,张安世对刘病已的身份非常敏感和警惕,他严肃且生气地告诫哥哥:“曾孙是卫太子后人,他能有幸活下来有吃有喝就不错了,不要再打我女儿的主意了”。在哥哥张安世一再残酷的打击下、在家族压力和这种政治环境下,一开始想为刘病已谋个好前程的张贺也许断了刘病已能出人头地的念想,也认可了哥哥的想法,觉得他以后能平安长大就好了,因此此事作罢。但张安世再三拒绝自己这件事对刘病已无疑是个很大的羞辱。
张贺这时一心想的是给刘病已找个好好过日子的好姑娘,这时他就盯上了自己的下级许广汉的闺女许平君。俗语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许平君是许广汉的独生女,许家夫妻也想她嫁个衣食无忧的好人家啊。而刘病已虽然号称皇曾孙,也有张贺帮衬扶持,但张安世的话确实不无道理,刘病已的出身就背负了原罪,他无父无母无亲属家人,在古代这种家族宗法环境下,几乎就注定了他应该是不可能有什么远大的前程和作为。
怎么才能打动许广汉呢,张贺还是下了一点小功夫:
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老上司张贺请下属许广汉喝酒,喝得个迷迷糊糊的时候,张贺趁机提亲,给许广汉画了一个皇曾孙刘病已说不定能封“关内侯”的大饼。不管是许广汉喝酒喝晕了也好,真心喜欢刘病已也好,这门亲事就这么连哄带骗的定下来了。许平君的母亲听到女儿被许给光杆司令刘病已,暴怒。但一诺千金啊,不管怎么说,这门亲事还是成了。
张贺出钱为刘病已下聘,在许家的扶助下,刘病已和许平君成亲了,而且结婚后小夫妻俩感情很好,一年就抱了儿子刘奭。许家二老的善良就在这里展现无遗了,明知道刘病已这娃或许这辈子也没什么富贵发达指望了,还是力所能及的照顾着小夫妻俩好好的过日子。
就在小夫妻日子和和美美,刘病已刚刚尝到初为人父的喜悦之时,汉朝中央政局却风云突变。年轻的汉昭帝无子驾崩,所以汉朝的实际统治者权臣霍光挑选了李夫人的孙子、第二代昌邑王刘贺为新帝。刘贺太着急和霍光夺权,仅当了二十七天皇帝就给霍光废掉了。帝位再一次中空,这时如何挑选帝位继承人也确实是个难题。汉武帝总共六个儿子,此时已经死了五个,唯一剩下的广陵王汉武帝生前就不喜欢他,第一次推选皇帝时就已经被踢出局了,这次更不会选。
汉宣帝不忘故剑(顾贱)霍光和百官们一起商议新皇帝的人选时,当初那个在监狱照顾过刘病已的丙吉这时已经调到了中央部门了,他向霍光建议道:
遗诏所养武帝曾孙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吉前使居郡邸时见其幼少,至今十八九矣,通经术,有美材,行安而节和。愿将军详大议,参以蓍龟,岂宜褒显,先使入侍,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后决定大策,天下幸甚!”刘病已虽然是卫太子之后,但他也是汉武帝曾孙,而且他无父无母,妻族地位非常微贱,自然无法威胁到自己的地位,霍光于是决定迎立他为新帝。就这样,刘病已就一步登天被推举成了新的皇帝。
刘病已以汉武帝曾孙身份被过继到了汉昭帝名下,作为汉昭帝的后嗣继承了西汉帝位,他就是日后的汉宣帝。汉宣帝登极后,他的妻子许平君却没有理所当然地妻以夫贵成为皇后,而只是受封为“婕妤”身份。很显然,许平君虽然是刘病已的嫡妻,而且有子,但她家“微贱”、父亲又是宦者,且刘病已这个皇位完全是霍光送给他的,恐怕朝廷大臣们也觉得她不足以为皇后配帝王,所以才出现了这种局面:
是时,霍将军有小女,与皇太后有亲。公卿议更立皇后,皆心仪霍将军女,亦未有言。在这种尴尬微妙的气氛中,汉宣帝忽然下了一道诏书,要求寻找他遗失在民间的一把旧剑。百官们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纷纷奏请立许婕妤为皇后,就这样,聪明的汉宣帝巧妙又不让双方直接起冲突地解决了立后这个难题。
许平君本人是具有传统淑女的美德,比如温柔、善良、贤淑、勤俭持家等等,这些珍贵但是没法给生活碰撞出激情的品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没啥感觉,但是许平君的对象恰恰是孤儿刘病已,一个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形影相吊长大的刘病已,一个被人嫌弃过的刘病已。许平君母子让刘病已第一次拥有了自己温暖的家,有了跟自己人生密不可分的亲人,所以刘病已和许平君虽然不过三年多夫妇生涯,即使汉宣帝日后二十余年拥有了整个汉帝国、可以站在未央宫俯瞰众生,可以熟稔谋略精通权术,可以拥有无数绝色佳丽,但是他始终没有背弃忘怀许平君。虽然最后汉宣帝很不看好自己和许平君的长子皇太子刘奭,觉得他水平有限会乱了汉家天下,但顾念起和许平君寒微时的感情,最终仍然把皇位传给了他。
元屠和阿鼻两把剑什么意思?
这是小说人物冥河老祖手中的两把利器,杀人不沾因果,带有很强的玄幻色彩。
元屠:先天灵宝,杀伐至宝,杀人不沾因果。是天地之间的杀道的具现化,其与阿鼻共同的掌持者即为杀道之主。功能偏向屠杀。是天地间最富盛名的剑器之一。
阿鼻:先天灵宝,杀伐至宝,杀人不沾因果。是天地之间的杀道的具现化,其与元屠共同的掌持者即为杀道之主。功能偏向虐杀。是天地间最富盛名的剑器之一。
冷凌弃最后的结局?
冷凌弃内心埋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他本是狼族之子,身上流淌着高贵的血液,因全族被人屠杀,又被扔落悬崖,被群狼相救。从而生性如狼,冷漠如狼,每到圆月初升的时候,他的狼毒都会发作。在四大名捕中,他被称为“冷血”,善使剑,可说是无坚不摧
满清十大刑法都有哪些?
《清史稿》记载:明律渊源唐代,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其律例内之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刑,或取诸前代,或明所自创,要皆非刑之正。
清承明制,在五刑之上又扩充为十刑,和明朝的处罚内容又不尽相同。
杂犯分为:笞、杖、徒、流等刑,而官员犯罪则有罚俸、降级、降调、革职等处罚笞就是以藤条打屁股,杖就是以水火棍打屁股,其数量都有严格规定,比明朝时期要少一点。
徒就是做苦工,明朝发放到盐铁场干活,清朝则发放到下部各级衙门做苦役,刑满释放。
流就是“发配边疆”之意。
斩绞:死刑斩为斩首、绞为勒死,有斩、绞立决和斩、绞监侯四种处罚。
监侯类似于现代的死缓,雍正皇帝就对岳钟琪用过斩监侯,保全了他的性命,并为后世乾隆立下了不朽战功。
迁徙:比流刑更严重的处罚迁徙有五种程度:附近(二千里)、近边(二千五百里)、边远(三千里)、极边和烟瘴(四千里)。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即使是“附近”也是可以要了人命的。
而且迁徙的地方多是宁古塔、齐齐哈尔、乌鲁木齐、新疆等偏远之地,生活艰苦,死于迁徙途中或者迁徙的人不计其数。康熙年间的“武器大师”戴梓,就被迁徙到了辽东,不到一年就死于当地了。
枷号:由侮辱变成致命的刑罚枷号由明朝首创,清朝延续,以一种称为“枷”的方形木质项圈套在脖子上,强制罪犯在衙门前或人口密集处示众,以起到侮辱之用。
而后面枷的重量越来越重,最轻的也有二、三十斤,最重可达百斤,经过了严刑拷打后的罪犯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重量,被重枷活活压死的人也不在少数。
刺字:梁山好汉的面部标签刺字可用的范围很广,凶犯、逃军、流放者、迁徙者都可刺,所刺地方为右、左臂和右、左脸,有刺为什么被罚的原因,也有刺个人资料户籍的。
这也算是仁慈的刑罚,对于犯罪较轻的是先刺可遮盖住的臂膀部位,后刺无法遮盖的脸颊。等几年后没再犯事或者将功补过后,把刺字给清除掉,就可再为良民。
论赎:有钱人逃避刑罚的利器一般不是犯了大逆之罪的话,论赎就是有钱人家的“免死金牌”。
乾隆时期和珅首创的“议罪银”制度,就是论赎的另一变种。
凌迟: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用于十恶不赦之罪的凌迟酷刑,一般用于谋逆大罪,有清一代实行凌迟最多的,莫过于用来对付太平天国时期的俘虏。幼天王洪天贵福、翼王石达开、忠王李秀成等都是被凌迟而死的。
戊戌变法后,凌迟极刑被废除,取而代之以斩首。
枭首:把人头斩下来悬挂于城门之上如此做法同样也是要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一般多用于强盗。
当然刑罚的用途主要决定权还在于皇帝,雍正年间年羹尧的幕僚汪景褀,由于马屁拍得太过,惹得雍正龙颜大怒,下令将其枭首,汪景褀的头一挂就是十几年,直到乾隆上台才下令安葬。
而且清末著名武林高手大刀王五,也在洋人和清军的合攻下被杀,头颅被悬挂在其镖局的门口,后被从天津赶来的燕子李三收殓。
戮尸:死了也不放过你成语有“盖棺定论”一语,不管生前所犯何罪,死后也不适宜再去追究,但也有不少人因为皇帝过度痛恨,就连死后也不得安宁。
比如清初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八年被开棺戮尸;雍正年间的曾静事件,连带已死去多年的大儒吕留良也被雍正开棺戮尸了。
十刑外的非定制刑罚挫骨扬灰:康熙年间因太子案的发生,康熙将原九门提督托合齐下狱斩首,挫骨扬灰,连三尺黄土都不愿给。
腰斩:先秦酷刑之一,雍正年间曾有人在腰斩后连写七个惨字,可见当时情形之恐怖。雍正三年废除。
贴加官:内宫杀人于无形的刑罚,慈禧太后最喜欢用,其心腹太监崔玉贵就死于此种刑罚之下。
作者/一贰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