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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肋申报,截止3月20日,最高5000元!

CF排位号 admin 2025-10-21 17:07 3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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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楚雄市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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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东西协作和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0日前。

五、申报材料

1、楚雄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申请审批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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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流程

1、申请人于2025年3月20日前填写《楚雄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此表可在本通知末下载,也可向乡镇乡村振兴部门、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学校)或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领取),申请审批表中的学生本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和就读信息栏须填写清晰、完整、准确,不得有空栏;

2、申请审批表经就读学校审核盖章(极少数学生确实在校就读,但因外出实习等特殊情况导致就读学校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户籍地村委会核实并在申请审批表“就读学校审核意见”栏空白处注明“经核实,该生确实在校”字样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和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并于2025年3月20日前交户籍地乡镇初级中学,紫溪镇户籍学生交紫溪镇中心学校、吕合镇户籍学生交吕合镇中心学校。逾期不再受理本学期的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申报,不再补发未申报学期的生活费补助;

3、为便于在州外就读的学生申报,申请审批表和银行账户复印件可采取邮寄、报送扫描件等方式申报(报送扫描件的须彩色打印);

4、乡镇中学汇总(子午镇由子午中学负责汇总、鹿城街道和彝海街道由鹿城中学负责汇总、东瓜街道由龙江中学负责汇总、紫溪镇由紫溪镇中心学校负责汇总、吕合镇由吕合镇中心学校负责汇总)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乡镇中学要在学校大门外合适位置粘贴负责雨露计划工作的老师及联系电话,便于学生及家长报送申报材料。

5、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公示并拨付生活费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