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站up主“三无公社”发布视频称,某短视频平台中“磁石减肥鞋垫”的广告在点击产品链接后,会跳转至“高仿”淘宝且有数万好评的虚假商品详情页,并且能通过该页面直接在淘宝APP下单,该自媒体表示,出现虚假详情页原因在于商家非法调用淘宝购买的接口。
多名律师表示,网购属于合同行为,商品详情页信息属于要约,构成买卖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商家应当对公布的商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或者欺诈。
记者将“阴阳”商品详情页的情况反馈给淘宝人工客服后,人工客服表示他们已经了解情况,之后会反馈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并建议直接在淘宝app上挑选商品,不要通过外部链接进入商品页。
↑虚假商品页面的上万好评 网络截图
① 短视频多款产品二次跳转造假页面
店铺客服回应:
或因淘宝链接在其他平台显示不完整?
b站up主“三无公社”发布视频称,某短视频平台中号称“走五分钟就能瘦”的磁石减肥鞋垫广告在点击产品链接后,会跳转至淘宝APP内的虚假购物界面。
此界面与淘宝购物页面高度相似,存在商品的“夸张宣传”与数万图文丰富的产品好评,且能够通过淘宝账号直接在此页面购买产品。而当消费者完成下单后,再经由订单页点入产品界面时,则会跳转至全新的正常产品页,没有商品详情介绍,数万好评也消失不见,堪称“阴阳商品界面”。
红星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找到了不少“磁石减肥鞋垫”短视频广告。当记者尝试点击进入广告中的产品链接时,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淘宝APP,进入一产品购物界面。
该界面与淘宝正常的购物界面具有很高的相似性,从上至下依次为产品首图、规格介绍、宝贝评价、卖家秀、产品详情等。产品页面宣称该鞋垫能“三个月减掉20斤”“每走一步都在掉秤”。此外,商品页显示该商品已在全网热卖60万盒,并支持90天超长售后。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商品的评价页面,有2万6千多条精选评价,均为好评且图文并茂,评价文字表示该产品减肥效果很好,并配以瘦身前后的对比图等,较具迷惑性。
当记者点击界面下方的“立即购买”后,随即跳转进入淘宝的支付界面,可正常通过淘宝账号、淘宝地址进行购买,且能够在淘宝个人账号主页查看到相关订单。
但在订单生成后,再次点击商品详情时,则会跳转进入与刚刚购买时截然不同的商品页。记者对比发现,此界面才为真正的淘宝产品界面,该商品页中产品介绍仅为简单的鞋垫照片,没有其余的减肥功能介绍。此前的2万6千多条好评悉数消失,宝贝评价为0条,且并无产品详情介绍,并且该店铺的宝贝描述和卖家服务评分较低。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中,并非只有“磁石减肥鞋垫”存在跳转进入虚假购物界面的情况,如瘦腿袜、按摩涌泉穴鞋垫、男性延时助勃喷雾等产品同样存在跳转的商品页,与下单后重进的商品页有巨大差别。
红星记者发现,通过短视频广告跳转到多款商品的虚假购物界面后,均能使用淘宝账号完成购买。
记者向“磁石减肥鞋垫”的店铺客服询问,为何两个页面内容存在差别,客服表示这是“卡bug(程序或软件出现问题)了”“这边这两天总是显示系统崩溃”。
一款“瘦腿袜”的跳转页面有着6000多好评,付款后界面仅剩300多评价。记者向客服询问为何两个页面内容存在差别,客服表示,不用理会前一界面,可能是因为淘宝链接在其他平台显示不完整。记者多次询问两个界面好评数量为何存在差别,客服表示不清楚。
↑减肥鞋垫的真实评价数量为0 网络截图
② 二次跳转页面带有淘宝系的一级域名
工程师分析:
或是淘宝开放API权限过多
在“三无公社”发布的视频当中,程序员up主epcdiy对虚假的产品界面网页链接进行了分析,其跳转页面域名中含有天猫官方的二级域名,即“mo.m.tamll.com”。
红星新闻记者将刷到的男性延时助勃喷雾产品页面进行了链接复制,其含有“tb.cn”,对此,epcdiy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虽然该链接已无法正常打开,但其确为淘宝的官方域名。
一位曾参与某购物平台开发的工程师告诉记者,视频里广告跳转的域名中的“tmall.com”以及“tb.cn”都属于一级域名,而一级域名是无法仿制的。
记者在阿里云提供的WHOIS域名信息查询工具中查到,“tmall.com”“tb.cn”的注册商均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对于为何能打造成“阴阳”商品页面,epcdiy分析认为,可能是天猫未做任何代码上的限制,使得卖家可以通过编写JavaScript代码非法调用宝贝购买的一个API接口,刻意断开了与正常购买界面之间的联系,使得用户跳转进入到了虚假页面中。
该工程师告诉记者,“这可能是淘宝开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权限过多,或是有bug未测试出来,导致商家可以自己做页面,甚至可以接入淘宝自己的支付组件。”
↑记者向“磁石减肥鞋垫”的店铺客服询问,为何两个页面内容存在差别,客服表示这是“卡bug了” 网络截图
③ 商品信息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
律师说法:
商家应对商品信息真实性负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电商商务经营者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商品促销信息,内容具体确定的,该类促销信息应当视为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果消费者做出承诺,即在该网店下单、支付相应价款,双方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孟博说。
而对于淘宝卖家在商品详情页公布的商品照片、描述、价格等信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红星记者,以上信息同样属于要约,构成买卖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商家应当对公布的商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或者欺诈。